2011年12月16日 星期五

蔡英文回答語言文化的問題:(12月15日文化政策)

http://zh-tw.justin.tv/pnnpts/b/302645140


蔡英文回答語言文化的問題(36:43):

我想在今天的台灣,其實是一個族群多元,而且是藝術表現多元的社會,文化政策必須反
映這個事實,來建立尊重差異和諧共處多元共容的社會和國家。在十年政綱中已經有明確
的主張推動國家語言發展法,賦予各族群的語言,國家語言的地位。語言權是文化公民權
的一種,應該尊重跨文化的表現的形式,無論是原住民族、台灣客家、台灣福佬、台灣華
語都是我們國家的語言,我們都保障平等,不會因為通行語的政策推行,而壓抑公民在生
活使用族群語言的權利。

所以現在的所謂的「國語」、所謂的「台語」等措辭,在官方場合都必須用這樣的原則來
重新定義跟使用,那麼在文化設施,包括促進各地方語言的使用,以及各地不同的藝術類
型的呈現的施政。但是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語言的使用,在於它的頻率和場域是最重要的,
我們必須創造那個場域,所以很多的公共場所、公共廣播、政府機構,其實多語言的使用
是必要的。如果我們創造出來這個場域,那麼你在不同的場域,遇到不同的人,講不同的
話,其實你自然而然就有學習的情境,如果只是在學校學習是不夠的,當然,在學校的母
語教育我們是要強化的。


--

值得注意的是:
一、
無論是原住民族、台灣客家、台灣福佬、台灣華語都是我們國家的語言
二、
所以現在的所謂的「國語」、所謂的「台語」等措辭,在官方場合都必須用這樣的原則來
重新定義跟使用。